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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1 11:19:28
我公司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王先生委托。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税凭证:
1.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
2.产权转让的书面证据;
3.商业书籍;
4.权利和许可证;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证明。
由于你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应税凭证,故无需缴纳印花税。
企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将实际支付的服务费,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借:管理费-服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应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