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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1 11:19:29
我们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征用土地时,需要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机器设备租赁合同。
此外,参照《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沪税地[1992]33号),《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需要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涉及租赁房屋、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电器设备等。,但土地租赁、空间租赁和非机动车租赁合同可以不征收印花税。
综上所述,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的范围。同时,参照沪水地[1992]33号文件规定,你公司缴纳的场地使用费不应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