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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款年度汇算清缴应由谁参与?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10-12 13:41:43

2020年的汇算清缴如火如荼,但仍有一些人对汇算清缴有些疑惑,比如:汇算清缴能不能不办理?如何申请退税?等等,丁丁伯德会在下面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个人税款年度汇算清缴应由谁参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2020年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在预缴税款时不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或辞职或部分月份收入不足,支出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不足;


4.没有用工单位的,只取得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结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综合所得税待遇的,如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待遇减免等。;


7.慈善事业有符合条件的捐赠,但不扣除税款。在关注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的同时,也要记得查看是否需要进行最终结算。按照规定,年度汇算清缴需要缴纳税款,但综合所得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清缴需要缴纳税款的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不予处理。


如何办理退税?


1.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2.完成个人账户注册;


3.进入“个人中心”,完成银行卡绑定;


4.在主页上,找到“综合所得税年度报告”。


5.根据提示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可以查询是否可以退税或者需要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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