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查询名称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0755-83662488

0755-83662488

股票交易收入是否需要合并为综合收益进行年度结算和支付?


发布时间:2021-10-12 13:41:45

居民个人股票交易收入是否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综合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年度汇算为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其中,综合所得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不包括营业收入、利息分红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以及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由于股票交易收入不是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结算时无需并入综合所得。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年终有哪些会计分录?      下一篇:“开挂”工资?立即罚款40多万!这些细节必须在财务上加以防范!
【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源)来自于网络,均是为公众传播有益咨询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 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同时向您深表歉意!(联系QQ:1373322900)
版权所有: 深圳市万事无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4号-2
专业客服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