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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7 11:33:38
会计员签合同必须审核的五个重点!2019-03-01
通常需要财务参与合同签订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增加财务会签。但与公司法务部的全面审计不同,财务审计侧重于对合同中财务条款的审查和验证。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对合同金额的审核
关注合同金额是否与相应的资源项目相匹配,是否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文本中金额信息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中的信息一致,大写和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对于框架合同,要注意框架合同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了金额上限。
(二)、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关注主要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预付款、付款进度、承兑付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的企业规定,设备材料采购原则上不允许预付款,根据实施进度分批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合作方的信用等级确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应经管理层批准。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现金交易等)是否一致。)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企业明确规定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允许采用现金结算。合同文本中涉及的收款人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约方名称一致,但分公司或委托第三方收款的情况除外。
(三)、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关注合同约定的税负、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种类的,发票种类应与合同的业务内容和性质一致,并根据合作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和业务内容进行审核。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或普通发票,并注明所含税率;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发票类型,则应采用“乙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且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的方法来做。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收据的使用范围。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如果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报销专用收据;合作涉及广告、宣传、培训等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经营活动的,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正规税控发票。
(四)、对特殊事项的审核
对于租赁合同,要判断租赁形式是否符合企业资产管理规范。比如有的企业规定,未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融资租赁;对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设备,不得以租赁方式收购资产;经营租赁应该在经济上可行。
关联交易合同应当审查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是否符合企业要求;如果是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是否在年度剩余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捐赠和赞助合同应关注交易的税务事宜。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非广告赞助费用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涉及保证金或存款的合同